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《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开展我省2021年度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和遴选工作,有关事项详见附件。
请以二级院部、校部职能处室和教辅科研机构为单位,2021年1月15日前将本部门申请意向(姓名、联系学校、国别、选派类别)报国际交流学院殷岩锋和组织人事处范玉。具体申请材料于2021年3月10日前发至国际交流学院和组织人事处两位老师。届时学校统一组织推荐。